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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措施計畫

臺中市立清水高中108學年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小組應變計畫

                                                      109.02.05行政會議

109.02.12防疫小組會議

壹、   計畫目的:

  ㄧ、為維護全校師生健康,確保學校教育及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

  二、有效推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傳染病防治工作。

  三、加強各處室合作,以預防疫情擴大引發校園群聚感染事件,特擬定此計劃。

貳、計劃依據:衛福部疾管署中華民國1091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辦理。

參、計畫實施策略:

  、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校園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

  二、成立防疫小組,擬訂防疫應變計畫、加強衛生宣導教育,並將防疫知識融入課程教學。

  三、結合學校行政資源,依照本防疫應變計畫,共同防止疫情蔓延。

  四、明確規範防疫小組之權責與執掌,依照疫情應變計畫通報,並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

  五、若有群聚感染發生時,為避免師生及家長恐慌,應配合衛生單位採取適當防疫措施。

  六、建立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肆、防疫小組組織與任務

  一、成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督導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學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衛生組長擔任執行秘書,納編本校相關處室人員。各單位分工如下:

()教務處: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急性傳染病組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部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學務處:統籌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1.生輔組: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彙整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有關單位。

     2.衛生組:督導校園之環境衛生及消毒作業。並由訓育組及體育組協助相關事宜。

     3.健康中心:護理師提供各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資訊、進行防疫宣導。

     4.導師:掌握班級學生出缺席狀況及班級疫情通報作業。

   ()輔導室: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

   ()總務處:

     1.協助及各種需要物資之採購(額溫槍、口罩、消毒水、酒精、肥皂等)

     2.當本校辦公場所及教室有極可能病例發生時,立即實施消毒作業,並控管來賓、廠商進入校園健康控管。

     3.管理校內校外人員進出校園防疫措施。

   ()會計室:協助本計畫相關經費調整及核銷。

   ()人事室: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並知會護理師。

 二、防疫小組分工執掌

   

   

   

統籌指揮防疫小組之執行及因應等各事宜事宜。(召集人)

學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統籌防疫小組之執行及因應等各事宜。(副召集人)

  

協助統籌防疫小組之因應事宜。(對外發言人)

主任教官

負責收集疫情及轉知小組成員。(校安通報)

衛生組長

負責防疫小組各項事宜之執行與行政聯繫。(執行秘書)

生輔組長

負責校園各項防疫工作之通報與行政聯繫。(校安通報)

體育組長

協助執行秘書之各項事宜執行,並注意體育課程與活動之防疫。

訓育組長

協助執行秘書之各項事宜執行,並注意班級活動及社團活動之防疫預防。

護理師

負責提供全校師生防疫資訊,進行防疫宣導及疾病通報,建立學生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人事主任

負責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辦理等事宜,建立教職員工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會計主任

協助本計畫相關經費調整及核銷。

總務主任

協助防疫小組之各項執行事宜,並負責各項所需物資採購作業、協助校園消毒作業、管理校內校外人員進出校園防疫措施。

教務主任

協助防疫小組之各項執行事宜與師生課務規劃處理。

圖書館主任

協助防疫小組之執行與網路宣導相關事宜。

輔導主任

協助防疫小組之執行與學生輔導相關事宜。

伍、疫情通報處理流程

一、應變指揮

    ()統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小組召集人負責指揮應變事宜。

    ()指揮通報與管制作業由副召集人負責督導。

    ()由執行秘書負責對校內各單位狀況進行協調及了解是否需協助之處。

    ()各通項報作業分由各相關人員負責。

二、通報網絡

    ()有關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通報,依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作業規定辦理,需經召集人核定後方可進行各項通報作業。

()凡校園及全校師生如發現疑似症狀及任何情況,立即負責通報健康中心。健康中心立即呈報副召集人,副召集人立即呈報召集人。

1. 護理師負責《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及通報衛生所與協助相關事宜(例如撥打1922及協助轉診等)

      2.生輔組負責「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陸、協調事項

  一、各處室應與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各項因應防治措施。

  二、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病例時之因應作為。(人事室)

  三、發現教職員工生有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須依本校緊急傷病處理要點並依甲級事件上網通報校安中心,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通報及就醫治療。(健康中心、生輔組)

  四、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依疫情發展並考量輿情適時修訂並發布。

  五、教職員工生,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病傳染。(人事、班級導師、護理師)

柒、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變防治工作指引

 一、開學前防護措施

()學校成立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防疫小組工作會議,推動各項防治工作,若有緊急情況隨時開會因應。

()訂定本校防疫相關對策集處室分工以確實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包括

  1.防疫資源(學校於開學前備妥足量之相關防疫物資(口罩、肥皂、額溫槍、酒精、乾洗手等消毒用品)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2.校園防疫教育資訊之蒐集、防護宣導與及時更新,可利用網頁公告、各處室班群組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與學生關心自身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3.依教育部通報1092119:40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經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建立校園師生健康諮詢站(健康中心)

()增設校園防護站:凡進入校園者(含教職員工生、訪客、廠商、團膳、專車、送貨員等),須於校門測量額溫(非校內教職員工生需在此監測後登錄),若溫度超過37.5度者(耳溫超過38.0),請勿進入校園。教職員工量測地點為:六藝樓教務處弘道樓學務處四維樓國文科辦公室。

1.若有校外訪客要進入校園(如:廠商業務、送貨員等),請保全人員先為其量體溫並登錄,若體溫超過38度,請其勿進入校園。

2.請團膳公司送餐人員,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耳溫超過38),請勿進入校園。團膳公司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請全程戴上口罩,並定期做工作環境、用餐環境及餐具之清潔消毒。

  3.全體教職員工應做好健康自主管理,每日先在家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8度請向人事室請病假,再請人事室通報健康中心,就醫後請告知健康中心身體狀況,並進行居家隔離14 天,不可外出上班。

()寒假返校補考師生相關注意事項比照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開學後防護措施

 () 設立班級防護站:

1.請導師督導班上學生於第一節上課前完成每日體溫登錄並配合衛教宣導事宜。

2.各班班長每日上午9:00前必須完成班上同學之體溫測量及紀錄表。

3.各班耳()溫槍請妥善保管,如使用上有問題請告知健康中心。

4. 提醒開窗保持通風,並宣導同學於家中測量體溫,遵守生病不上課原則。

5.若學生體溫超過37.5(耳溫超過38.0),請立即通報健康中心,該生應立即至健康中心報到。

6.各班衛生股長每週以漂白水,消毒教室內門把、窗戶及課桌椅等手會觸碰的地方。開學日各班自行準備肥皂或洗手乳,加強建立勤洗手習慣。

7.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健康中心將以通知單、海報、宣導活動等多元方式向教職員工生、家長加強宣導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例如:保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二不二要(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密閉的公共場所、不出入醫院,到上述地方要戴口罩、常洗手)、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等。加強及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等衛生教育宣導。自開學日起,學校將加強宣導,提醒全體教職員生戴口罩、勤洗手及拱手不握手等措施防範感染。

()學校遇有必須辦理大型集會及團體活動時,以安排通風良好之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

1.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 天。

2.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視實際情況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

3.學校師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4.針對校園教職員工生進行全面調查,建立師生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於寒假期間如有以下旅遊史者將造冊列管:

(1)赴湖北地區者:請確認其自返國後確實居家檢疫14天。

(2)赴中港澳地區(不含湖北地區者)回國者或若有家人赴中港澳地區者,請落實自我健康觀察14天,並請配戴口罩,每日早晚各量一次體溫。

5.若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一定請其立即就醫診治,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後續並追蹤其診治狀況,如經醫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案例者,立即執行校園傳染病通報程序及實施班級消毒或校園環境消毒及衛生工作等相關防疫措施。

(1)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

(2)護理師負責通報衛生所或撥打 1922 協助轉診。

(3)生輔組負責「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4)人事室負責通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6.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7.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訂定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1.有確診病例或停課措施,立即由校安執勤人員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事件主類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次類別為「疾病事件-新型冠狀病毒病例」)。健康中心並通報當地衛生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2.健康管理措施

(1)109 1 26 日前已入境之陸生及109 1 26 日後經許可入境之陸生,其14 日內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規定之第一、二、三類陸生進行管理,14 日後以本建議及措施辦理。

(2)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3)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有湖北省(含武漢)旅遊史,需進行居家檢疫14 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4)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無湖北省(含武漢市)旅遊史的師生教職員,倘無相關症狀可以上班上課,但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3.學校因應作為:

(1)持續關心個案身體狀況。

(2)依停課標準辦理停課事宜。

(3)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

(4)患者居家隔離14(含例假日)後才能返校上課。

(5)當停課原因消失時,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

(6)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利用週休2日、其他時間或寒暑假時段進行補課。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及健康中心。

捌、生效時間:自本計畫發布之日生效。

玖、本計畫由防疫小組擬定後,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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