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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基金會捐款

財團法人國立清水高級中學獎學基金會捐款方式

壹、方式:

一、銀行:

戶名:財團法人國立清水高級中學獎學基金會
帳號:花旗(台灣)銀行清水分行 669-43-4944-5 
*如以ATM/MOD轉帳,由於無法顯示捐款者姓名地址,請於轉帳號將轉帳收據或MOD轉帳通知影印,寫下捐款者姓名及郵寄地址,寄至「436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總務處主任)」收。

二、支票(親自捐至學校或郵寄),抬頭請寫「財團法人國立清水高級中學獎學基金會」,加劃橫線,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字樣,以掛號郵寄至「436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總務處主任)」收。

三、現金:可直接送至總幹事(本校總務處主任)簽收或聯絡執行長派專人到府簽收。

貳、收據:

所有捐款均會由基金會發給正式收據(捐款證明),申報年度所得稅時可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或列為營利事業之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以減輕稅負。

參、聯絡方式:

總幹事:總務主任電 話:04-26222116轉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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