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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Q&A / 性侵害的定義

標  題性侵害的定義
說  明

依性侵害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及刑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所謂『性侵害』係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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